家暴不是你的錯,也不該是你的命運。
家暴不會是你結束婚姻的必要事由,但它可能會在判斷中被考慮。
學習如何透過以下4個步驟,申請保護令,保護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刑事家庭暴力防治法、違反保護令 王羿文 律師
我是王羿文律師。作為台中律師公會民事訴訟法委員會委員以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家事專科律師,我一直致力於提供專業的法律協助,特別是在家庭暴力及違反保護令案件的處理上,我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在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時,我以嚴謹的法律態度和全面的知識,協助客戶迅速有效地應對法律程序。我理解這類案件的敏感性,並且在法庭上堅定地爭取當事人的權益,確保他們在法律面前得到公平對待。【法律我幫您】以同理心為您保障您的權益,解決家暴及違反保護令的法律問題。
刑事違反保護令勝訴案例
遭同居人提告違反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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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 吳小姐
同居人不知道什麼時候申請了保護令,我哪知道,結果回家後被警方依違反保護令偵辦,原以為沒什麼嚴重的,結果被起訴!還好我找到【法律我幫您】諮詢後,王律師幫助我辯護,雖然有前科,但還是成功取得緩刑判決,不用關!感謝【法律我幫您】與王律師,真是我的貴人。
家暴的定義及類型
家暴是指在家庭、婚姻或同居關係中,一方對另一方施加身體、心理或性上的暴力或威脅行為,進而傷害另一方身心健康或導致其恐懼的現象。根據性質及方式的不同,可以將家暴分為以下幾類:
- 身體暴力:包括打、踢、拳擊、扭傷、拉傷等對身體的傷害行為。
- 心理暴力:包括威脅、恐嚇、責罵、羞辱、控制等對精神的傷害行為。
- 性暴力:包括強迫性行為、性侵犯、性虐待等侵害性自主權及身體完整的行為。
- 經濟暴力:包括強迫控制財產、限制經濟自主權、迫使經濟依賴等對經濟權利的傷害行為。
家暴是否會成為離婚的理由
在臺灣,婚姻法並沒有將家暴納入離婚的必要事由,但若因家暴而造成雙方婚姻關係無法維持者,可以透過訴訟途徑申請離婚。當判決離婚時,法院有可能會考量家暴行為對雙方夫妻的身心健康造成的影響,將其納入判斷條件之一。
申請保護令的對象和內容
申請保護令的對象:
- 家庭暴力法所定家庭成員:夫妻、前夫、前妻、現在或曾經有同居關係、有直系關係的人、有或曾經有直系婚親關係的人、兄弟姊妹、伯叔侄、外甥舅等。
- 家庭暴力具體內容:包括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例如虐待、傷害、言語羞辱、性侵害、恐嚇、脅迫、騷擾等。
保護令的內容:
- 禁止加害人對被害人及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
- 禁止加害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聯絡行為。
- 加害人必須遷出被害人及家庭成員住所;必要時,禁止加害人使用、收益或處分該不動產。
- 規定加害人遠離被害人及特定家庭成員的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經常出入的特定場所。
- 規定加害人汽車、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的使用權;必要時,加害人必須依照命令交付這些必需品。
- 規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內容,由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共同行使或負擔的內容
保護令的三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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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保護令
緊急保護令是針對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一種保護措施,可在調查階段時頒布,並在受害者遇到緊急危險時,申請緊急保護令。申請方式包括檢察官、警察機關或各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以言詞、書面或電信傳真方式向法院聲請。在最快4小時內,法院可以視個案家庭暴力情況而直接核發保護令,不需要開庭。若需進行聆訊,法院將在24小時內開庭,並在聆訊後判決是否頒布緊急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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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是針對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另一種保護措施,也可在調查階段時頒布。當受害者需要長時間的保護時,可向法院申請暫時保護令。申請方式包括填具書面聲請狀後,向被害人的住所、加害人的住居所或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聲請。法院將在開庭前審理程序,判決是否頒布暫時保護令。該保護令的有效期為30天,且可再次申請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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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保護令
通常保護令是針對家庭暴力受害者的長期保護措施,可在刑事案件審判時頒布。當受害者需要長期保護時,可向法院申請通常保護令。申請方式包括填具書面聲請狀後,向被害人的住居所、相對人的住居所或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地方法院提出聲請。法院將在審理期間判決是否頒布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最高為兩年。
4個步驟教你聲請保護令
聲請保護令可以前往當地的法院或家暴防治中心,具體流程如下:
- 提出申請:當事人應填寫保護令申請書,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如警察報案證明、醫院診斷證明、家庭暴力調查報告等。
- 審查申請:法院或家暴防治中心將審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並進行現場勘驗。
- 開庭審理:如果審查通過,法院或家暴防治中心將會開庭審理,讓當事人進行陳述及辯論,最後做出裁決。
- 送達保護令:如果裁決通過,法院或家暴防治中心將會送達保護令予當事人。
保護令的有效期限
民事保護令有效期限最長為6個月,但可以再續期,並且最長不超過2年。
違反保護令,會有什麼後果?
加害人如果違反保護令的規定,可能會被處以拘役、罰金、甚至是有期徒刑等刑罰。如果加害人有犯罪嫌疑,警方也可以移送檢調機關偵辦。
我後悔了,該如何撤回、撤銷保護令?
聲請人在申請保護令後,若希望更改或撤回保護令,可以採取以下措施:首先,在法院未裁定核發保護令前,可以向法院提出保護令撤回狀,以放棄聲請。若已核發保護令,聲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書面聲請,要求撤銷保護令的一款、數款或全部款項。需附上相關資料證明沒有被施暴。
我不服保護令,可以怎麼做?
若法院裁定結果不符合聲請人的期望,聲請人可以在裁定送達十日內提出保護令抗告狀,提供完整的證據以提高成功率,例如雙方對話截圖、舉證對方並無受傷的照片以及在場人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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